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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农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发布时间:2023-03-22  |  查看次数:[]

一、农史研究产生的历史条件及社会根源

农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历史并不长。传统史学注重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表现为阶级关系。政治是阶级斗争的技术,而战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因而过去所谓的历史主要是政治史和战争史。受当时政治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古代史学家或史事记录者大多将其视野专注于帝王将相和英雄人物,所谓英雄造时世或时世造英雄。农史在传统史学中是不受重视的。

只是从十八世纪法国启蒙大师孟德斯鸠(Montesquieu)和伏尔泰(Voltaire)等开始,史学才逐步向文学、艺术、宗教、经济等领域延伸。国际学术界界真正用“农业史”一词作为一部著作的名称,距今不过一百多年。然而,人类生活的常态并不是宫廷斗争和军事冲突,而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经济生活,而且政权的建立与巩固,军事较量的胜负得失,都离不开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因此,对历史正确而全面的认识绝对不能离开对它的经济分析。在古代,农业是社会经济中居支配地位的经济,我们对古代经济和社会的分析自然应当从农业开始。

或许正是因为经济于人类生活如此重要,尽管它不是传统史学研究和记录的重点,关于经济生活的叙述在古代文献中并不乏见。中国古籍《尚书》中就出现了“食货”一词。据《汉书》对“食货”的解释:“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布财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皆生民之本”。司马迁《史记》专门有《货殖列传》,班固《汉书》有《食货志》。因为它们是史书的典范,此后历代史书多设有这些篇目,渐成传统, 而且越来越详尽。在《宋史》、《明史》中,“食货”志的子目增加到20多种,记述内容涉及田制、户口、赋役、仓库、漕运、盐法、杂税、钱法、矿冶、入籴、会计等等,大多与农业和农村有着密切的关系。所有这些为农史研究的开展提供了基本资料,为我们认识和理解农业农村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历史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然, 学习和研究农史不只是能够丰富我们对历史的认识,它还有许多其它方面的益处:1.作为探讨古代具支配地位的农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一门学问, 农史研究的进展和积累对历史学、政治经济学及其他社会科学具有基础性科学的价值;2.通过对农业发展历史阶段的研究可以加深我们对农业本质和规律的认识;3.鉴古知今,把握国情,有助于今天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

正因为如此,无论是20世纪初期美国农业部国家土壤局局长的弗兰克林·金(Franklin King),还是今天欧美学者都非常重视中国的传统农业。因为中国的传统农法中包含了许多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和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理念。美国第一位农史教授施密特(Louis B. Schmidt)认为“农史的研究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政府有关农业的行动应建立在对农业经济史广泛认知的基础之上。”美国农业经济学之父泰勒(H. C. Taylor)博士也认为历史研究有助于农业经济学家去体会那些在任何时期对农业发展都可能产生影响的“潜在力量”。泰勒认为每一个农业经济学家都应该是一个农史研究者。

二、农史学科的历史演进

(一)外国农史研究的历史演进

农史研究作为一种学科化的努力始于二十世纪初期。1902年,世界第一种农史的专门刊物《历史农业论文》在德国出版,不久这一刊物更名为《农业史与农村社会学杂志》,可说是农史方面历史最为悠久的杂志。同样是在德国,1904年第一个“农业历史与文献学会”宣告成立,1953年又成立了“农业历史与社会学学会”。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农业史的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在美国,1893年年仅32岁的特纳(Frederic Jackson Turner)在美国历史学会的一次年会上宣读了其博士论文“边疆在美国历史中的意义”。 该文被认为是一篇对“美国历史的农业阐释”。也正是这篇文章开创了风行美国数十年、影响极广的“边疆学派”。1919年美国成立了“农业历史学会”并于1927年创办了《农业历史》(Agricultural History)杂志。此后,农业史在美国有相当迅速的发展,会员最多时达到2000余人。每月出版一期1970年美国又建立了历史农场与农业博物馆协会。在农史教育方面,大约从1918年施密特(L. B Schmidt)教授在衣阿华农学院(Iowa Agricultural College)开设农业史课程以后,农业史的教育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中发展迅速。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已有不下五十所院校的历史系、经济系、农业经济系或社会学系中开设有农业史课程,加州大学建有跨校区的“农史研究中心”,衣阿华大学办有专门的“农史博士研究生专业”。

杜克大学林业史研究中心1995年创办了《今日林史》(Forest History Today)季刊。美国林业史学会(创办于1946年,挂靠在杜克大学林业史研究中心)与环境史学会于1976年创办《环境评论》(1989年改称《环境史评论》,1996年以后改现名《环境史》,现任主编为亚当·罗姆)。在林业史研究方面,澳大利亚有林业史学会。

在英国,农史研究的历史也源远流长。但英国农业历史学会和英国《农业历史评论》杂志均创办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里丁大学(Reading University)是英国农史研究的重镇,学校于1951年建立了英国农村生活博物馆并于1968年成立了农业历史研究所。除里丁大学外,开设农史课程的英国大学还有20-25所。在丹麦有一个“国际农具史研究秘书处”,出版有《工具与耕作》(Tools and Tillage)杂志。此外,在哥本哈根的经济史研究所有部分研究人员从事农业史的研究。在捷克,国家农业科学院设有一个农业历史委员会,不时开展一些农史方面的研究活动。在葡萄牙的里斯本,虽没有专门的农史研究机构,但国家农业经济研究中心有部分学者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在波兰国家科学院有一个技术史研究所,有农业史的研究工作。在匈牙利,建于1962年的国家农业博物馆设有农业历史部,受到国家科学院农业历史委员会的帮助,发行有《农业博物馆通讯》。荷兰也是西欧国家中农业史研究开展得最早的国家之一,1939年即建立了“农史研究会”,出版《农学历史论文》,在著名的瓦赫宁根大学(Wageningen University)1949年即建有一个乡村社会史系,在戈罗宁根(Groningen)建立了一个国家农业研究所,从事荷兰农业历史的研究。在罗马尼亚,农业史的研究在罗马尼亚农业科学院研究员米尔斯(E C Mewes)博士的积极推动下,发展迅速,1969年建立了罗马尼亚农业历史学会,并举办了多次全国性的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

日本是我国的紧邻, 长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从事中国农业史研究的学者为数不少。日本农业史研究会成立于1975年,1999年正式登记为日本的国家级学会,现有会员160余人。该会的宗旨是推动日本的农业史、农村史、农学史以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和知识普及,为会员提供学术交流的纽带。该会设有会长、理事和监事。理事和监事由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会长则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现任会长平野绥。全国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办有会刊《农业史研究》。该会的事务局设于东京大学农学·生命科学研究科农业史研究室。

韩国农业史的研究散布于农学和社会科学的多个学科,从事农史研究的单位主要有釜山大学历史系等。韩国农业史学会于2002年2月刚刚成立,由原经济史学会或者历史学会的一些专家组成, 如李春宁、 金容夑、 闵成基等,现任会长为李镐澈。金容夑是韩国具有代表性的农业史学者,代表作是《朝鲜后期农学史研究》(1988)。闵成基是韩国最早研究中国古代农业史的学者,80年代以后转治韩国农业史,代表作是《朝鲜农业史研究》(1988)。李春宁是韩国农业技术史研究的重要学者,著有《李朝农业技术史》(1964)、《韩国农学史》(1989)等著作。此外,还有一些专史研究成果,如李光麟著《李朝水利史》(1961)、崔在锡著《韩国农村社会研究》(1975)、李春宁、蔡灵岩合著《韩国的水碓》(1986)、朴虎石著《东西方犁杖的起源与发达》(1988)、金光彦著《韩国农器考》(1986)等。近年比较活跃的农史学者有金荣镇、李镐澈、魏恩淑和崔徳卿等。金和李毕业于农业大学,魏和崔是历史专业出身。 魏的专业是韩国农业史,代表作《朝鲜时代农业科学技术史》(2000)。李的专业是农业经济史,代表作《朝鲜前期农业经济史》。崔的专业是中国农业史,代表作《中国古代农业史研究》(1994)。

在印度,1994年也成立了一个旨在传播农业史、促进南亚及东南亚地区可持续农业研究的“亚洲农业历史基金”(AAHF),出版有英文版《亚洲农史》(Asian Agri-History)季刊,迄今已出版6卷24期。该基金会现任主席为植物病理学家Y.L.Nene博士。

(二)中国的农史研究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农史研究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20世纪初至1954年 这个时期有几位前辈学者在农史研究方面做了一些开拓性的工作,如齐鲁大学的栾调甫(胡立初)早年从事过《齐民要术》的研究,金陵大学的万国鼎做过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中大农学院丁颖做过中国稻作起源的研究,等等。1921年金陵大学图书馆于成立有专门的农史资料室,开始系统收集中国古代农业资料。

2.1954年至1966年 50年代初期,面对西方国家的封锁,中国发奋图强,自力更生,非常重视利用既有的资源。中国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农学、医学、文学等)。其中与国计民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农学和医学。因此,在研究和整理祖国优秀文化遗产的热潮中,1954年4月由农业部在北京召开了“整理农业遗产座谈会”,提出系统收集、整理研究和出版我国古代农书和农史资料的建议。同年7月,在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国务院农办、和农业部的支持下,组建了第一个以研究中国农业历史为主要任务的专门研究机构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南京农学院双重领导,万国鼎先生任第一任室主任。与此同时或稍后,北京农业农学院、西北农学院、华南农学院等也相继成立了农业史研究室,开展农史研究工作。

在科研工作方面,此期工作成绩突出,整理校注了大量古农学著作,还出版了《中国农学史》(上)等专著,广为学术界称道。

3.1966年至1977年 因为文革的原因,研究工作大多停顿,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也被撤并到江苏省农科院,改名为农业技术史研究室。全国其他农史研究机构大多遭受同样的命运。

4.1978年至今 改革开放以后,科研工作渐渐恢复了正常。不仅文革前建立的农史研究机构陆续恢复,还建立了一些新的研究机构,如浙江农学院农史研究室、河北农学院农史研究室,1994年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还成立了一个当代农史研究室。1984年中国农史学会经过多年筹备终于于郑州会议宣告成立,一些地方,如广东、河南和陕西等省还组建了省级农业利史研究会。一些农业史的专门研究刊物也陆续面世,如《中国农史》、《农业考古》、《古今农业》等等。近年来,借鉴国外的经验国内农史研究机构在将农史与信息技术结合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所制作的中国农业古籍学术光盘及创办的专题文化网“中华农业文明网”和中科院自然科学时研究所创办之“中国农业历史与文化”等。所有这些工作对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农史知识、促进农史学术交流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农史教育方面,我们同样迎来了春天。1981年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等单位被国务院批准有农业史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被批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被授权为科学技术史(农业史)博士后流动站,成为国内唯一的一个具有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各层次农史专门人才培养的基地。有农业史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其他高校还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

三、农史的概念、定位与内涵

那么,农史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呢?它的概念及其所包含的范围是什么?它与其他学科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我们知道,在英文中有三个词可以在相似或不同场合表达汉语“农”的概念:即,agrarian, agricultural和rural。 因此, 在西方“农史”有agrarian history,agricultural history和rural history等不同说法。

Agrarian源于拉丁语agrarius(field),表明它与土地的密切关系,有时可与agricultural互用;Agricultural也源于拉丁语,但它强调的是cultivate,侧重生产和技术方面(包括动物与植物的生产)。美国也常用farming一词与agriculture通用,但实际上farming一词所指更广。

Agriculture强调的是生产之方法和技术, farming一词则泛指一切农事之活动;Rural一词也来自拉丁语,即rus,但意义更为广泛,有田地、早耕、乡村、县区、地方、地产等多种含义。

一般来说,agricultural只是agrarian的一部分;而agrarian又是rural的一部分。其所指或侧重是不同的,所以,当我们看到英文的agricultural history, agrarian history 或rural history时,要注意它们的细微区别。

关于农史之定义,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农史学界在编写《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时,这个问题又一次浮出水面。受书稿篇幅所限,最初决定撰写的重点在“狭义的农业”,即种植业,但随着研究的深入,认识到“中国传统农业历来就是广义的农业,涉及农、林、牧、渔、副各个方面”;最初确定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为“农业生产力问题”,但后来认识到“必须同时反映生产关系才能把把握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线索。” 农业科学技术史的研究尚且如此,可以想见,综合性的农史的研究显然要宽泛得多。

事实上,就我们所见,学术界对农业史的定义不下十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四种:

1.早在1775年,德国哥庭根的经济学教授约翰·贝克曼(Johann Beckmann)就曾将农业史定义为农业生产的历史。中国国内持这种看法的人也相当多,认为“农业历史是以研究各个历史时期的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农业科学起源、演变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2.德国农业博物馆馆长舒尔茨·克林肯(K. R. Schultz-Klinken)博士认为农史是一门包括农业及农业科学所有分支的一门交叉学科(科学史);

3.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经济与社会史研究所前所长阿尔夫莱得·霍夫曼(Alfred Hoffman)教授认为,严格地说,农史应该是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生产和经济都包含其中)。国内也有学者认为:农史是“研究农业(包括经济、生产、科技等)发展过程和规律的科学”;

4.英国里丁大学农史学家科林斯(D. J. Collins)博士的定义则更广泛, 他认为“农业史应当包括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各个方面历史发展的总和。”

可见,人们在农史的定义与内涵的认知上存在不少差异。认知上的分歧也反映在学科的定位上:(1)有人认为农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因为它由历史学派生而来。(2)有人认为它是大农学的分支,因为它研究的是历史时期的农学,即古农学。(3)不少研究经济史或农业经济史的学者认为它是经济学或农业经济学的一个分支;(4)还有人认为它是科学史的一个分支,是从科学史分化而来。

人们的这些看法,各有依据,实际反映了对农史概念认识的分岐。就学科队伍发育情形而言,世界各国确不尽相同。在欧洲和美国,农史学会最早是国家历史学会的分会,研究队伍多从史学中分化而来,研究工作偏重于农村社会史和农业经济史,学者多为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在中国,农史研究在1997年以前一直是大农学下的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农史研究生所授学位也都是农学。但这种情况在1997年国家教育部所作的学科调整后有了变化,农史被归入理学门类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同时因其学科特点既可授理学学位又可授农学学位。

因为农史学科的这种交叉性和辐射性,在国外,除少数大学建有专门的农史学系外,相关教学与研究分布在众多不同的系科,如历史学系、农业经济系、经济系、农村社会学系、人类学系、科学技术史系,等等。在中国,农史研究发轫于古代农学著作的整理,早期工作多偏于重于农业生产力研究,学者多为农业科学和技术专家或兼具史学和农学背景的学者,研究农史的专业机构也多分布在农业院校,所有农业史的博士和硕士学科点都设在农业院校,中国农业历史学会最早就是在中国农学会框架下成立的,与中国历史学会毫无历史渊源和现实连接,目前它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一级学会。

说农史是科技史的一个分支,因为它具有科学史文理交叉的性质,尤其是农学史或农业科技史。但这种观点并不全面,因为农史决不局限于农业技术发展的流变。如果将农学史、土壤学史、农具史、水利史、生物学史、昆虫学史、植物病理学史、畜牧兽医学史等列为科学史的分支学科言之成理的话,将农业经济史、土地制度史、农业贸易史、农村社会史也列入科学史的范畴就有点不伦不类。但这些一直都是农史研究的重要课题。农业作为一个在古代具支配地位的经济形态,不是单纯的科学史或技术史所能概括的。农史既要研究农业发展的生产和技术问题,也要探讨农业发展的经济问题和农村生活的社会问题。因此,将农史与科技史的任何一个分支并列都是不合适的。

如果只是将土壤中生产食物和纤维的生物和技术过程视为农业史的话,则无所谓农史。因此,人们往往从较为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但这一来,农史又可能变得漫无边际。例如,就农业生产而言,它包括土地、劳动力、作物、牲畜、农具,等等;就消费而言,它包括农产品市场、加工、运输、消费、与国际贸易;因为农业生产者居住在一定文化氛围的农村家庭与社区,历史时期农村生活与文化自然也是农史理应探讨的课题;此外,农民是一定利益集团的成员,是国家农业规划和政策的具体操作者,要想全面理解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历史全貌就不能不研究和分析农民的宗教信仰、思想状态和道德观念。一个国家农业生产政策的调整可视为政治学或农业经济学的课题,也可以是农史研究的内容;农民收入是经济学家探讨的问题;重农主义是哲学家研究的问题;农村生活是社会学家研究的领域;农民心态有心理学家的分析;然而这一切又何尝不是农史学家应该关心的问题。正如美国学者罗尔(Rodney Loehr)所说的那样:“农史已不知不觉潜入了人们的全部经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农史是一门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它运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农业科学与历史学相互结合的方法,探讨农业产生和发展的动因、动力、影响及规律。如果需要给农史下一个定义的话,我倾向这样的认识:即,农史是以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的观点研究农业生产与技术、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及农业思想历史演进及其规律性的一门交叉学科。从某种意义上说,农史就如同夏日海滩上的一个巨大的阳蓬。不同学科的学者在这里来而复去,去而复来。但就在这个蓬顶之下,在这种相互的交流与碰撞之中,不时会有思想的火花闪现。

四、农史学科体系的构建

那么,农史研究究竟应包括一些什么样的内容,它的分支学科又有哪些呢?罗马尼亚著名农史学家尤金· 米尔斯(Eugen Mewes, 1969)曾将农史研究的一些主要领域作过一个归纳,将它们分成四大类(综合农业史、农业科技史、农业经济史、农村社会史),数十个研究方向,我将其略作修改和补充录列于下:

(一)综合农业史

1.农本和重农研究;2.农业通史(包括世界农业史和国别农业史);3.农史文献学;4.农史方法论;5.农史术语学。

(二)农业科技史

1.农业工具与农业机械史;2.区域农业史;3.农业制度史;4.农用土壤史;5.植物生产史;6.林木生产史;7.动物生产史;8.农产品贮藏史;9.农产品加工史;10.农产品运销史;11.农用建筑史;12.农田水利史;13.农业统计;14.农业文献;15.农业气象;16.农业推广。

(三)农业经济史、农业机构、农业关系及农业思想史

1.交流与合作业管理史(中央、地区及地方);2.科研组织机构史;3.土地制度史;4.农业金融与信贷史;5.农业立法史;6.农业保险史;7.农业殖民史;8.农业社会关系史;9.农业合作史;10.农业思想史;11.农业出版史;12.农业赋税史;13.农业报酬;14.农业社团史;15.农业博物馆;16.农业教育史。

(四)农村生活史

1.民俗史及乡村文化研究;2.乡村发展史;3.乡村社会结构与管理;4.乡村社会结构;5.乡村人口研究;6.婚姻、家庭与宗族;7.农村卫生问题;8.乡村教育研究;9.农村社会保障;10.农民心理及宗教信仰研究。

(五)农史研究展望

如前所述, 中国农史研究有近百年的历史。从学科曲折发展的历程来看,可分为四个时期。但从工作的主要内容来看,则可分为两大阶段,即,一、二十世纪初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主要是农史研究基本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如民国时期金陵大学农史资料室的《先农集成》及后来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所辑录的《中国农业方志综合资料》、《中国农业方志分类资料》、《中国方志物产资料》,等等。其他农史研究机构如北京农学院、西北农学院和华南农学院等也作了大量的农史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可以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国重要的古农书已经全部梳理一过。当然,这一时期也有一些很有影响的研究工作,如前面提到的《中国农学史》(上)等。二、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中国农史研究在基本完成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的阶段性任务后逐步向农业科技史和农业经济史的研究,其中农业科技史的研究成绩最为突出,其代表作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史卷》、《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及相当数量的农业科技专题史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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